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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0 閱讀次數: 4150
海員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有哪些?起居艙室、娛樂設施、膳食服務以及就業(yè)條件、醫(yī)療福利和社會保障怎么規(guī)定?我國已正式批準加入《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該公約將于明年11月12日正式對我國生效。
《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被譽為海上勞動者的“權利法案”。該公約是在國際勞工組織框架下經政府、船東和海員三方取得共識后締結的一部綜合性海事勞工條約,包含海員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遵守與執(zhí)行等方面的內容,對海員的勞動保護和社會保障提出了要求。
據交通運輸部新聞發(fā)言人徐成光介紹,11月12日,我國駐聯合國日內瓦代表團大使代表中國政府正式向國際勞工組織遞交《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批準文書,完成了我國政府批約環(huán)節(jié)的登記注冊,標志著我國正式批準加入《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
目前,我國海運商船隊已達到1.45億載重噸,外貿海運量達到26億噸,62萬人具有海員資格,約占世界海員總數三分之一。批準實施公約后,我國海員權益方面的立法將進一步完善,海員工作和生活條件將得到進一步保障。